2023年度监事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工作报告

 

本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章程》以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察督促职能,从切实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决议、财务状况及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现对基金会2023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内部治理

(1)基金会召开理事会次数和流程符合《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章程》规定。本年度召开4次理事会议,召开了4次理事会议,2023年1月5日第三届第四次理事会议、2023年6月23年第三届第五次理事会议、2023年8月29日第三届第六次理事会议以及2023年9月13日第三届第七次理事会议。基金会在组织召开理事会时,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理事会决议事项均有效,各理事成员按章程履行职责

(2)基金会内部治理符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章程》等相关规定,各项工作的开展程序合规,按时完成了登记管理部门对下发的各种文件要求,具备各项资质和资格。

 

二、公益项目

基金会公益项目符合《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2023年度截止到年底,基金会共计向社会各界捐赠爱心善款¥2120000.00元整,用于围绕本基金会的三大公益方向开展相关公益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共计捐赠慈善助学款人民币¥1000000.00元,用于资助困境学子完成学业,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1、于2023年6月30日向文昌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2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130000.00元定向用于文市贫困生教育助学项目;人民币700000.00元定向用于东较镇慈善会贫困生助学项目,其中人民币¥1000000.00元已捐赠,另外¥1000000.00于2024年6月30日前捐赠。

(二)2023年度共计捐赠扶贫济困善款¥920,000.00元,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用于帮助解决困境人士生活困难及资助困境学生学习。

1、2023年1月11日向佛山寺山水本焕寺捐赠¥760,000.00元,用于本焕寺开展扶贫济困,资助贫困学生和资助当地孤寡老人及养老。

2、2023年9月5日向中华寺捐赠¥160,000.00元,用于资助200位困境学生学习,为2家诊所的添置医疗设备,提高就医检查的准确性。

(三)2023年度共计捐赠公益善款¥200,000.00元,帮助解决困境人士生活困难及资助困境学生学习。

2023年9月4日向深圳市罗湖区弘法寺志愿者协会捐赠¥200,000.00元,用于帮助养老院、孤儿院、学校、贫困户及低保户等急需帮扶的对象。

 

三、财务管理

1)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聘请专业非营利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代理记账。同时,对基金会2023年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监督,认为基金会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度捐赠收入¥1200000元,公益支出总额为¥2733546.52元,管理费用支出为¥244573.23元,公益支出和管理费用支出均符合相应比例。

2)对基金会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2023年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未开展面向公众的公募筹款,资金来源符合《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四、信息公开

对基金会的信息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监督,认为基金会目前信息公开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善,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五、建议与意见

针对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2023年运作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加强内部规范治理,提升基金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基金会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签名:张恩源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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