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印顺大和尚提出的“以慈善和文化为两益”的发展思路,更好地发扬基金会的宗旨,2014年经基金会多方考察,确定与湖北省老河口市慈善团体合作,开展了名为“千手济困”的慈善活动,寓意为千手观音菩萨慈悲济世,也有我以双手助人,人以千手助我之意。
资助对象:
事实上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准孤儿群体,资助方式为每人每月300元现金资助。
目标群体包括:
1、父亲去世母亲改嫁,
2、父母双方或单亲一方因病、因伤残疾失去劳动能力,
3、父母双方或单亲一方先天残疾或精神疾病无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
4、一方服刑一方另婚不照顾子女的,
5、父母因毒品问题不照顾未成年子女的。
一、“千手济困”项目缘起
为践行印顺大和尚提出的“以慈善和文化为两益”的发展思路,更好地发扬基金会的宗旨,2014年经基金会多方考察,确定与湖北省老河口市慈善团体合作,开展了名为“千手济困”的慈善活动,寓意为千手观音菩萨慈悲济世,也有我以双手助人,人以千手助我之意。
二、“千手济困”项目的资助条件
(一)、资助对象:我国范围事实上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准孤儿群体(未成年人)。需由资助对象本人(或委托监护人)向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提交书面资助申请,填写《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千手济困”资助申请表》并邮寄到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
资助群体包括:
1、父亲去世母亲改嫁,
2、父母双方或单亲一方因病、因伤残疾失去劳动能力,
3、父母双方或单亲一方先天残疾或精神疾病无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
4、一方服刑一方另婚不照顾子女的,
5、父母因毒品问题不照顾未成年子女的。
(二)、申请书必须使用资助对象本人真实姓名,如实反映家庭情况,提供家庭确切地址及联系方式。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
(三)、另需资助对象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状况的说明,并需加盖公章。
(四)、申请材料邮寄到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展基金会后,由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办理资助手续。
(五)、申请人资助年限一般为一年一申请,特殊情况可另行考虑。
(一)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评审会先对资助对象书面申请进行初审;
(二)对经初审通过的资助对象,视情况再由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通过下列部分或全部程序进行核实:
1.请资助对象家庭所在地的乡或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核实;
2.请资助对象所在学校核实;
3.委托志愿者到资助对象学校或家庭所在地进行实地核实;
4.由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指定可靠人员进行核实;
5.由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直接派员核实。
(三)经上述程序核实合格的申请者,提交评审会最后确定。
为践行印顺大和尚提出的“以慈善和文化为两益”的发展思路,更好地发扬基金会的宗旨,2014年经基金会多方考察,确定与湖北省老河口市慈善团体合作,开展了名为“千手济困”的慈善活动,寓意为千手观音菩萨慈悲济世,也有我以双手助人,人以千手助我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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